“危害”是一种价值判断,不包括社会生活中允许的惯常危险行为。比如张三夜观星象,觉得明天飞机可能会掉下来。第二天,张三就帮李四全家购买了头等舱,请他们坐飞机。最后飞机果然坠机,李四全家罹难。张三在主观上有恶意,但是请人乘坐飞机并非危害行为,因为飞行危险是社会生活中允许的危险。——《罗翔说刑法系列(套装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一种客观存在,有没有因果关系,只能根据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进行判断,所以这是一种事实层面的判断,不需要考虑主观层面上的内容。
老师讲的不对对社会的危害大,还是鼓励抢话筒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大?
故意犯罪韵语,明知自己 如此行为定会发生 危害社会希望放任 结果发生故意犯罪 因而构成应负刑责 依法处刑
接连毁三车,可能盗窃未遂,最终损毁财物达2000元以任意损毁财物寻衅滋事定罪。寻衅滋事是危害社会秩序行为,赔偿谅解只是减小对个人造成的危害,我认为不足以不起诉。
“嫖娼危害甚大!”浙江,嘉兴。一名男子为了寻求刺激,满足一己欲望,先后花费2600元在不同场所与同一个失足女发生2次关系。因为行为违法,该男子受到了行政处罚。男子张某某是平湖市人,平时喜欢吃喝玩乐,且还有更为严重的不良嗜好——嫖娼。去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张某某花费2000元,在当湖街道某小区一处商
一退休老教师在毒窝卧底11年,送出900多条秘密情报,这天,毒贩家的厨子找到他:“快跑!你被发现了!他们要活剐了你!”“当他们死去的时候,还都是孩子!”傅衍鲲谈及毒品对人们的危害,依旧是痛恨得牙痒痒。傅衍鲲年轻的时候当过兵,退伍之后通过自学成了云南当地的一位语文教师,后来因为糖尿病极为严